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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这老板看着有点不对劲啊(1 / 1)

老唐的话音落下,对面的公司老板庞合林直接愣住了。

老唐也不着急说话,就这麽静静地看着对方。

好一会儿庞合林才终于说道:「唐律师,你这都是从哪知道的,我们的人还说过那样的话?」

「那肯定不是我公司的人说的,这件事我们本来就是看他可怜给点钱的,不然真的说起来,这事和我们有什麽关系呢对不对?」

「我们完全可以和其他公司一样一分钱不给的,您说是不是,但我们真的给钱了,那也不是个小数字。」』

「所以我们没有任何必要那麽说的。』」

然而,庞合林发现,不管他说什麽,对面的老唐都在那里静静地看他,脸上的表情很奇怪。

这人怎麽回事,不会在这个时候发病了吧,

主要是那双眼看着特别渗人,就好像能看透自己内心的想法一样。

突然老唐笑了起来:「庞总,我也是听说的—--对了,你说这个工程你们全部承包给了魔都那家公司?」』

「确定是全部给了吗?」

对方这是把他唐方镜当小白看呢,张嘴闭嘴就是全都包给对方了---真的要是牛逼到全都包给对方,那这件事就好办了。

这种把所有工程直接转给第三人的,这叫什麽,这叫转包,而转包是《建筑法》明确禁止的。

到时候举报上去,这家公司直接吃不了兜着走!

看着对面老唐的笑容,庞合林赶紧道:「也··-也不是全部都给了···-是劳务部分,把劳务部分承包给了那家公司。」

「唐律师这个你可以放心,我们的承包合理合法————』」

老唐随即道:「所以,你们公司和汉西建设集团公司之间应该是专业承包关系吧?我这样理解应该是没问题的吧?」

这是很容易能推出来的,能做出劳务分包的,除了总承包单位之外,就是专业分包单位了。

对方说自己公司把工程劳务部分分包给了魔都一家公司,那就能推出这家公司是这个工程中的专业分包单位。

庞合林点点头道:「是这样的,唐律师,我们当初就是把专案的油漆作业包给了对方,确实是合理合法的,所以后面出了问题,那和我们没什麽关系的。」

老唐闻言笑了,这位庞总一直到现在还在试探。

他们作为专业分包单位,将其中的油漆作业分包给了魔都的公司,而按照《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油漆作业本就是劳务分包十三个资质类之一「庞总,但是你们作为专案的专业分包单位,现在是你们的这个工程项目出了事故。』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结果,你们和总承包单位那边都在说你们不是具体施工单位,你们和这个事故没有一点责任,确定吗?」

庞合林闻言道:「唐律师,我们也不容易,这工程都已经包出去了,他们自己肯定得负责吧,我们也有自己的工程要做,不可能盯着别人。」

「现在出了事故,凭空就要我们承担责任?您说这合理吗?」」

老唐闻言再次笑道:「庞总,不要激动,我也没说你们就要承担责任,只是说了说规定。』

「那意思就是说,你们把这个油漆作业分包给了魔都那家公司是吧,具体施工是魔都那家公司做的,包括林有粮也应该是魔都那家公司的人,没错吧?」

老唐也不知道对方为什麽这麽激动,因为这个二十四条规定不是只有这几个字,还有前面的很多话。

那就是: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丶义务。

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安全生产协议,里面会对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这个时候应该用协议来反驳,而不是在这里和自己扯什麽「工程给了别人咋样咋样」的话。

而且再不济,总包那边还有安全险,不知道他这激动个什麽。

于是老唐很快又换了新问题。

庞合林点点头道:「应该是这样,但具体他们怎麽做的,那我就不知道了老唐再次说道:「那庞总,你看你们能不能帮个忙,我的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证据,可不可以用一用你们的劳务分包合同呢?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没有证据,能拿出来的只有工资发放记录,工作中的一些记录,能做,但是会比较麻烦。

如果能有劳务分包合同,那就好办了。

庞合林闻言脸上顿时有点为难道:「唐律师,这个我不好答应,这些都算是公司的商业机密,你看我————.」

老唐马上笑道:「哦商业机密啊,那就算了,我肯定不会为难庞总,那庞总可以不可以告诉我一声,魔都那家公司叫什麽名字呢?」」

五分钟后老唐离开,庞合林起身相送,表面上大家看起来都十分满意。

走出公司大门,老唐脸上的笑容消失,这位庞总的表现太奇怪了,不过有一点,这里面绝对有问题!

他刚刚开了几次读心,但是获取到的资讯并不多,只能确定一件事,这位庞总以及这个公司,在这个专案里,绝对不仅仅是一个专业分包单位。

越来越有意思了,你说这事闹的,他唐方镜本来真的只是想安安稳稳地把钱要到,结果现在,好像又有点跑偏了。

很多事不去深究其实都不算问题,但如果摆在台面上,那就会有很大的问题了。

不过现在,还是赶紧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这位庞总说的都是真的,那直接就能申请了。

虽然林有粮是一个包工头找来的,可以很容易猜到魔都这家叫利明公司的在违法分包,但这都是小事。

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丶劳动能力监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现在直接去汉西省西河市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认定就行。

大机率那家公司是没给弄工伤保险的,所以肯定要由公司自己承担。

理顺了这一切,老唐也没有犹豫,第二天一早,便直奔西河市。

这是一个县级市,到了地方后,老唐按部就班地开始递交申请。

西河市工伤认定视窗,工作人员在老唐进来后便认出他来了。

「你是说你以前见过我?」老唐有点说异道。

那工作人员笑道:「唐律师,我之前在汉西政法听过您的讲座,哦那会我已经工作了,专门为了听您的讲座去的————.」

得了,老唐只能感慨一下,这现在感觉走到哪都知道自己。

随便聊了几句,工作人员这才道:「唐律师,您这申请时间可是卡的挺好啊,我看这刚刚好快到一年了。」」

老唐有点无奈道:「没办法,出了事之后谁也不给报,都在推脱责任,有的还在哄骗当事人,幸好赶上了。」

真的是赶上了,不然这钱就要打水漂了。

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本就可以两者都要,具有双重属性,如果过了时间,那后面就没有这个救济权利了。

很多没有给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在员工出了事故后各种办法阻挠,就是因为这个道理,因为钱是要他们首己出的。

过了一年后,相关部门便会直接拒绝。

「这是工作时候的一些证据,对,然后就是这个西平市德政建设公司说把油漆作业的劳务分包给了魔都利明公司·———」」

「对,我这里没有合同,所以申请仲裁委进行调查。」

这些都是正常流程,工作人员将各个申请书都收好。

「好了唐律师,您先回去吧,这个情况比较麻烦,需要调查的内容不少。」

老唐点点头:「行,我这段时间应该就在这里,有什麽事随时打电话。」

一切交代妥当,老唐转身离开,只要交了资料,那起码这个时间就不用担心了。

所以接下来就得和汉西建设集团好好聊聊那份事故报告的问题了。

居然能说出这是内部报告所以不能给其他人,这简直就是在开玩笑。

什麽样的内部报告连受伤的当事人都不能看?

或者说,在一起生产事故中,当事人都都变成其他人了?

这个事情从头到尾都透露着古怪,就算林有粮的赔付款再高,总包这边一般也都有相应的保险,正常来说是不用担心这点钱的。

再说了,这样的一家公司,几百万的赔付款算什麽,比起那些专案来说,这点钱真的不算什麽。

按道理刚刚发生就应该马上上报,这又不是那种重大的安全事故,死了多少人重伤多少人的怕进去。

这从头到尾只有林有粮一个人受伤。

所以啊,老唐打算先起诉汉西建设集团公司,以知情权为由!

你最起码得让我知道你调查的结果对吧,不然我都这个样子了,连事故的原因都不清楚,那是不是有点太不正常了。

西河市与西平市之间坐车得近四个小时,主要是没通高铁,没有飞机,必须得坐车慢慢走。

但没办法,做案子就是这样,尤其是这种情况,你必须得到处跑。

也幸亏国家考虑到了这些问题,不然给你提出必须得去公司的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怎麽办,还得再跑一趟魔都,那就更麻烦了。

最重要的是,劳动能力监定是必须要本人去的,所以意味着林有粮还得回这边—趟。

维权就是这样,别人舒舒服服地待在家里,你就必须得跑断腿。

至于说认定工伤后对方不赔是不是还要起诉-——-那肯定不用。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不给,那工伤保险基金先给你垫了,然后,工伤保险基金再和用人单位追偿。

至于人家怎麽追偿,那就是人家的事了,《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也有规定,反正比你个人去直接要强的多。

又在西河市待了一天后,老唐第二天再次前往西平市,也得亏他现在的身体特别好,不然就这麽舟车劳顿,一般人都吃不消。

到了西平市已经是下午了,老唐随即马不停蹄地开始准备起诉材料,虽然只是一个简单的知情权之诉,但要准备的还是有很多。

首先要证明林有粮是在这个专案出的事,其次要证明汉西建设集团公司是这个专案的总承包人。

最后还得证明汉西建设集团公司确实做了事故调查报告!

虽然之前和那位马总谈话的时候对方也说确实做了这个调查报告,但是,天知道有些人会不会犯病,在法庭上直接否认这件事。

所以就得有相应的证据,不需要完全证明,只要有高度盖然性就够了。

老唐为此专门问了问林有粮那边,主要是得弄清楚讯息从哪知道的。

答案是从其他工友那里知道的,又挨个问那些工友,足足打了一天电话,终于在第二天的中午,老唐联络到了当时和林有粮在一块做工的两个工友。

那会林有粮在给箱子内部刷油漆,而这俩是在外面干活,事发后汉西建设集团公司这边找他们做过调查,这就是很合适的人证了。

「唐律师,老林那个事我们也想帮忙,就是你看现在活儿不好找,我们这还得去西平,一来一去耗时间不说,你看这没办法—————」

对方不愿意作证,这个老唐能想到。

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每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如果不愿意出庭作证法院是可以强制出庭的。

但正常来说没人会那麽做,人家本来只是配合你,你现在还要强制-----你把人家当什麽。

但是砸钱更不行。

道理很简单,虽然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不能给证人砸钱,但是原则上来说你给证人很多钱,如果让对方和法院知道,那你的证人证人就可能不会被采纳。

因为有可能你是用钱收买证人的。

当然,正常的误工费交通费食宿费用都可以,但是要预交给法院,由法院审查没问题后再给证人。

但这就意味着这些费用人家还得自己先垫-—-—-总之这个证人使用方面的规定,真的一言难尽。

于是老唐用了折中办法,他去两人千活的地方,带两人去公证处对证言进行公证,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

一来一回,又用了三天时间,就这老唐基本没有任何休息,要麽是在赶路要麽就是在工作。

汉西建设集团公司的注册地在西平市蓝山区,于是在一个雨天,老唐带着相应材料来到了蓝山区法院。

还是熟悉的流程,材料递交进去后工作人员看了看,还没等开口呢,老唐就已经把外套脱下。

那上面是那副经典的画面,一辆卡通泥头车将一个人撞飞,那个人的身边有一个气泡,上面写着:我就是唐方镜。

工作人员愣了半响这才道:「唐-—----唐律师,你这案子比较简单,基本上是可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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