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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5章 老周:我就说应该借调来的(1 / 1)

汉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老唐到了这里同样也是到了家。

虽然来的次数不多,但这里的工作人员对老唐也是很熟悉。

只不过这边明显的人少,一般能来这里进行一审立案的都是律师,普通人的案子,基本上不可能由省高院一审管辖,。

立案庭,有相熟的律师在和老唐打招呼:「唐主任来了,哎呦,这又推着车来的?」

老唐闻言笑道:「是啊,这次的案子有点麻烦,费纸。」

智慧财产权类的诉讼,这是没办法的,需要的证据太多了,而且这还只是其中一部分,里面主要是腾飞公司提供的商业秘密材料,以及一些其他的证据。

比如腾达给出的收费发票,之前固定证据的公证费用发票,还有和陶忠成签订的保密合同原件复印件,公司章程对于商业机密的规定等等····

这都是需要的,不是说把人判了就够。

除此之外,最重要的自然是赔偿数额的确定了。

打官司为了什麽,自然是为了赔钱,但是怎麽赔,赔多少,到了法院一定是要有法律依据才行。

不能你说多少就是多少,你的计算必须要有证据支撑。

幸好对方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年中和年未都要发布财报,而且这个财报基本上应该是真实的。

如果发布虚假财报,被查出来会被罚的特别狠。

而根据之前那个案件的维权困难程度,以及对方长期的恶意侵权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在判决之后依旧侵权,并且建立二期甚至三期生产线扩大侵权范围等」行为,老唐认为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标准!

我国法律体系里面很少会有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一般对于侵权行为,都是根据「填平原则」来判决,也就是不能获利。

你损失了多少,让对方赔你多少就行。

但是,在某些特殊的领域是有但惩罚性赔偿标准的,比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其中的第四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丶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丶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丶披露丶使用或者充许他人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这就是惩罚性赔偿,最高可以是你销售利润的五倍!

至于具体怎麽认定,那就是《最高法关于审理侵害智慧财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里的内容了。

其中的第四条规定:被告有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一))因侵权被行政处罚或者法院裁判承担责任后,再次实施相同或者类似侵权行为;

所以老唐的证据中就有对方在官网发布的关于建立二期生产线的证据同样在提取的时候经过公证。

当然,他这个证据并没有形成证据链,所以还需要向法院申请调取达金公司在安监局备案的安评报告和设计专篇。

然后进行论证对比,看这个二期是否和之前的技术一致,只有一致了才可以证明对方再次侵权。

但这是后面的,而现在,老唐的诉求就是五倍利润的惩罚性赔偿!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关于五倍的惩罚性赔偿规定是19年修订的。

所以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原则,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只使用于19年二月之后,在这之前的,只能依据原本的规定来。

但就算这样,那个数字也已经极其惊人了!

这种就是所谓的复杂案件,单单是举证质证都得弄半天,基本上可以说,这种案子就不是一次两次开庭能做完的。

所以能想像到需要的证据量了,最起码省高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看到那小推车眼睛都直了。

「唐律师,你这是—————这是来干嘛?」窗口内,工作人员看着那塞的满满当当如同一座纸山一样的小车,下意识的咽了口唾沫。

老唐闻言顿时笑道:「你这话问的,我一个律师,来法院当然是打官司啊,还能干嘛,你们赶紧卸下来,我后面还有呢。

一个小推车装不下,他出门打官司又不习惯带助理和实习律师,所以还有一堆的材料在车里呢。

啥玩意?工作人员头皮发麻,嘴里喏道:「还,还有多少?」

老唐仔细想了想后开口道:「不多了吧,再有这麽一车应该能装完吧。」

没话说了,彻底没话说了,工作人员叫上其他人,大家一起开始卸货。

纸这个东西别看那麽轻,一旦起来多了,那是真的沉!

好不容易卸下来了,眼看看老唐推车往外走,一边同样头皮发麻的工作人员赶紧跟了上去。

「唐律师,你这次是什麽案子啊,这麽多的材料?」

老唐闻言笑道:「一个不正当竞争的案子,你们院之前审过他们的专利权纠纷,这次我是来做不正当竞争的。」

不正当竞争,我们还审过?

工作人员有点异道:「唐律师,我记得你不是不喜欢这类型的商业案件吗?」

这下轮到老唐异了:「谁说我不喜欢这类型案子的?这能赚钱啊,谁会和钱过不去呢!」

工作人员随即道:「那之前网上说你就喜欢刑案来着—」

老唐马上道:「这都是诽谤,我怎麽可能就喜欢刑案呢,我对所有类型的案子都是一视同仁的。」

两人就这麽扯着到了面包车旁边,看着这车,工作人员顿时沉默了。

沉默着把那一堆的材料塞到小车上,然后沉默地推了回来。

老唐随即将起诉状这类型的材料递了进去:「这是起诉状,这是两份申请书,一份是申请调取陶忠成侵犯商业秘密案的卷宗,一份是申请调取达金公司在安监局备案的材料.

那工作人员接过来看了看,顿时道:「腾飞和达金-—----我有印象了,他们那个案子有几年了。」

旁边的另一个工作人员也说道:「对,这个我也记得呢,当时因为这个案子还闹出了很多问题。」

法院里见得最多的就是案子了,普通案子根本不可能让他们记住。

而这个案子之所以能让大家记住,主要还是因为当时下面中院这边的工作人员去那边做调查,做证据保全,结果被人家直接挡在了外面。

当时下面中院的工作人员,愣是没办法,连人家的门都进不去。

说起来都觉得无奈,都说法院咋样咋样,但有的时候吧,法院是真的没办法。

老唐闻言笑道:「所以啊,我这第二个案子就又来找你们了。』

工作人员这边又开始看起诉状了,看着看着他的眼神像是宕机了一般:「唐律师,你这一串数字是多少,我数了两遍都没数清楚,不会是我眼花了吧?」

一边的工作人员凑上来也看了看,同样被惊着了。

「十二个亿还多?唐律师,你这确定没写错吧?」

老唐一脸自然:「这当然没写错啊,要不是这麽多钱,我也不可能来高院了对吧。」

起诉嘛,肯定是把能计算的都算进去,至于最后法院会不会支持,那就得看法院怎麽裁量了。

当然,这麽高的诉讼标的额,诉讼费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但无所谓,

只要官司能赢,诉讼费就可以由对方承担。

就现在的证据来说,老唐赢的信心很足!

几个工作人员也是脸色呆滞,他们虽然在高院工作,但并不意味着高院能经常见到这种天文数字般的赔偿标的额。

按照最高法的规定,汉东省高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一亿元以上的一审民事案件,一亿和十二个亿,这差距可是有点大。

就算是汉东省高院,也从来没见过这麽高的索赔金额!

「行吧,那唐律师,你看这麽多的材料,我们估计得弄好久,先给你受理了吧,然后具体有结果了再通知你。」

这是很合理的,老唐点点头道:「那好,你们-----你们慢慢弄吧,那什麽我就先走了啊。」

得赶紧走了,因为他的「敌意感知」已经察觉到,在场的这些人貌似已经对他产生了「敌意」!

不就是材料有点多,金额有点大吗,至于这样?

老唐走出法院,黄中义的电话打了过来。

「唐主任,您已经起诉了对吧,那个钱数你说法院会支持我们吗?」

他现在还觉得心惊肉跳,这位唐律师提出的索赔金额是他根本想像不到的。

十二个亿多,近十三个亿!

这要是真的赔了,什麽亏损不亏损的都是浮云,公司一下子就活了,

老唐闻言再次笑道:「黄总,我都和你说了,事在人为,我的这个金额是在法律框架内计算出来的最高金额。」

「法院应该是不会支持这麽高金额的,不过,漫天要价嘛,我们把标准定的高点,他就算酌情,也不可能酌的太厉害对不对。」

这话也就是在开玩笑,法院可不是商场,不管你什麽漫天要价,该怎麽判就怎麽判。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规定是一倍到五倍,看起来好像不咋样,但你要放到这种案子里来就很恐怖了。

一倍的赔偿和五倍的赔偿那是天上和地下的区别。

所以必须得据理力争,差个一倍,那就差出来不知道多少钱了。

「那行,唐主任,这都拜托你了,我们公司上下这麽多人,可全靠你了!」

挂了电话,老唐哼着小曲开车回律所。

与此同时,高院的立案庭,庭长也已经出来了。

看着那一堆堆的材料同样有点头皮发麻。

高院的庭长已经是级别很高的领导了,称一声高级干部也不为过,

看完了手里的起诉状后,庭长在那里开口道:「这个案子需要重视,这样吧,你们先等等,我去再找一些人来。」

就靠现在的这些人,那得干到猴年马月,还是赶紧摇人吧。

庭长出去打电话,很快民庭这边便下了通知。

办公室喝茶的老周看着手机上的通知一脸不屑。

不就是一个案子嘛,居然还要让其他人去帮忙整理,想当初他在光明区法院那会,唐方镜拿来了那麽多案子,他都没让人帮忙。

算了,既然都通知了,那就去帮个忙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顺便也让高院的人看看什麽叫工作效率!

在光明区法院这些年,别的不敢说,但是这个工作效率,老周自认为是第一的!

就唐方镜那种大水漫灌一样的起诉,手上功夫慢了那是真的要出事!

老周可不是只会加班的!

一路到了立案庭,老周拿看起诉状看了一眼,随即揉了揉眼晴,没看错,唐方镜这个狗东西跑来高院打官司了!

而且还整的这麽大!

本来还只是想着摸完鱼回光明区的,结果现在看到这个案子后,老周突然有了强烈的想法,他想参与这个案子!

当然,这样复杂的案子本来也不是一个人做的,必须得是一整个审判团队才行。

我们经常见到的合议庭成员是三人,但其实合议庭成员也有五个人甚至七个人的情况。

而他作为借调人员,也不可能说就能做,但还是那句话,能参与就行了!

这个案子虽然他没有看证据,但他和唐方镜认识多少年了,那个人从来都是不见兔子不撒鹰,他既然能来起诉,那最起码证据上是绝对没问题的!

而如果真的能判下来····-那这个案子极有可能成为典型—··

这麽想着,老周的心开始扑通扑通的跳,光明区做不成,我来高院能做成也算啊!

他已经不奢求什麽指导案例了,能做个典型案例就行。

这麽想着,老周赶紧上手干活,顺便和周围的人聊了起来。

「周法官,原来你就是唐方镜视频里经常出现的那位法官啊,那你可是很了解这位唐律师」

老周闻言笑道:「哪里哪里,也就是做他的案子多了点,这位唐律师比较爱较真,吹毛求疵,当时我们院的其他人都不想做他的案子—·」

与此同时,已经回了律所的老唐突然感觉鼻子痒痒,又有谁在念叨自己啊。

这个案子会不会成为指导案例,那不可能,指导案例不在于大小,在于是否在某个方面形成了指导意义。

倒是可能成为一个典型也说不定—····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了,至于答应老周的案子,还是再等等吧,这光明区现在根本都没什麽有意思的案子。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省高院终于把证据全部审查完了,随即决定立案,

并同时发出了相应的调取函件。

汉北省唐坊市,达金集团收到了汉东省高院寄来的起诉状副本等相应材料。

很厚,特别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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