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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是新生的必经之路(1 / 1)

都说放弃了,干嘛一大早的犯傻,他和谁一起上学关我什么事啊。
心里默默的叹了一口气。
这打车费留着干嘛不好,留着买包子吃也好啊。
但是......既然来都来了,那就看一眼,好让自己死心。
我蹲在地上画着圈圈,不知道等了多久,我腿都蹲麻了,林夕还没有出来。
这家伙不会是一大早就便秘吧,这么墨迹。
我靠着外墙揉着已经麻了的腿,
忽然院子门打开了,林夕穿着白色T恤,浅蓝色牛仔裤,头发还有些许湿气,应该是刚洗完头发还没有擦干,他推着摩托车走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梳着披肩长发,穿着白蓝北一校服的女孩子,看背影是蓝月儿无疑了......
难道......他们......住在一起了?
已经得到奶奶的认可了?!
我的心瞬间痛的四分五裂,我以为奶奶只会喜欢我的......
瞬间天旋地转,这个认知已经远远的超过了我的想象......
他们已经发展到......住在一起了......
林夕拿着头盔,低头宠你的摸了摸蓝月儿的头发,
蓝月儿推开头盔,撅着嘴,撒着娇,一看就是不想再带头盔。
林夕唇边的笑意就没下去过,温柔的帮她带上头盔,还细心的帮她整理碎发,而蓝月儿虽然嘟着嘴,但是没有再拒绝他。
两个人你侬我侬后,轰的一声骑走了......
我靠着墙壁,缓缓的蹲了下去,咬着唇,心如死灰,泪水模糊了视线,努力的压抑着自己不让自己哭出声音。
我真的好羡慕蓝月儿,
她真的很漂亮,很温柔,很会撒娇......
男孩子应该都会喜欢她这个类型的吧。
谁会喜欢我这种不温柔不撒娇还会打架的女生。
我以前怎么会那么不自量力。
怎么好意思去追求林夕.....
像个小丑一样。
那天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回到家的,整个人都失魂落魄。
到家的时候,梅梅已经去上班了,我换了衣服,卷缩在床上,紧紧的裹着被子,
没多久,我的眼泪已经打湿了被角。
我想再也没有那股傻气去追求林夕了。
小丑也是有自尊的。
也是有自知之明的。
曾经一直觉得只要自己努力让他看见我这颗喜欢他的心,他就会喜欢我。
其实这世间最不公平的就是感情,最愚蠢最没意义的事就是想感动一个不爱你的人。
如果说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那么感动而来的爱情,那也只是感动,不是爱情。
明明知道没有结果,何苦勉强自己,还为难了他人。
我从没有认真的想过林夕是如何想的,他肯定是知道我喜欢他的,或许他是反感的,或许是不在乎无所谓的,或许是有些尴尬有些为难的,
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从前的所作所为,或许已经造成他的困扰了。
自己喜欢就好了,打扰别人的生活干什么呢?
也不是他让我喜欢的。
余一一,你怎么这么的惹人讨厌。
呵。
脑子昏昏沉沉的,很疼,
心里闷闷的,很疼,
脚趾伤口丝丝的,很疼。
疼吧,疼过了就好了。
疼痛之后伤口才会愈合,
疼痛也是一个人开始新生的必经之路。
我想我应该彻底放弃了,不放弃又能怎么样。
我觉得我不必幼稚的不再理他,毕竟又没有相爱过,没必要矫情的老死不相往来,显得放不下,让人笑话。
但是也是要慢慢的保持距离了,毕竟他也应该会在乎她女朋友的感受吧。
其实那时候的我还是有些私心的,一是还抱有一丝丝幻想,幻想着林夕某一天也被我打通了任督二脉,对我爱的不能自已,舍不得就这么老死不相往来,二是突然变化太大,所有人就都知道我失恋了,假装大方的谈笑风生,是不是还可以装作不在乎,装作我没那么喜欢他,或许还能挽回点颜面吧。
其实我心里是感受的到林夕他只是把我当朋友的,虽然也会搂我,也会摸我的头发搭我的肩膀,但是他看我的眼神和看蓝月儿的眼神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看我的眼神里压根就没有书上说的那种男人想把喜欢的女人生吞活剥了的那种眼神!
现在想想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又可悲又可笑。
那天晚上放学后肖瀚来给我补课,周末和茉莉大韩幺鸡来看我,让我没想到的是,林夕居然也来了,让我最没想到的是,他竟然当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也是,本来我们就什么也没发生过。
“余一一,蹄子好的差不多了吧,明天中午打篮球啊。”
林夕看了看我的脚,对我玩笑道。
我扯出一个笑,心里却疼的流血。
蓝月儿抽个筋,他都紧张的跟个什么似的,我受伤,就是比芝麻还小个事。
“不了,瀚哥要给我补课。你们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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