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既来之则安之(1 / 1)

走近村庄,一眼就看到了墨雨的家,和大多数人家一样的泥土房。和以往不同的是:
家门口有个修长的身影不停徘徊,还时不时的向山脚方向眺望,待看到缓缓走来的纤细身影,才停止徘徊不定的脚步,站定,但挺拔的身姿并没有离开。
待走近,墨雨认出了此人,就是在山上救她之人。也就是隔壁知青院里男知青凌霄,只不过以前也只是远远的见过几次。但是凌霄的威名太盛,村里没有人不认识他。
虽心中好奇这人站在这里的原因,但并不耽误她打量这个吴家庄,甚至整个红旗公社的风云人物。
身材修长,估计185左右,古铜色的皮肤泛着健康的色彩。刀削般的脸庞棱角分明;眉形完美,一双瑞凤眼带着温暖;让人忍不住沉溺其中。直挺的鼻梁,让五官更显立体。
紧抿的唇角在看到她时微微扬起。
墨雨忍不住在心里默默念了一句:真好看,这妥妥的女性杀手啊。随即打开院门,迈步进去。
“进来吧!”
凌霄微微愣了一下,便也没犹豫,跟着走了进来。院子不大,但也收拾得干干净净,左边种着一些不知名的花花草草,花丛中有两只母鸡在乘凉。右边靠墙放着一个竹编的鸡笼,空气中不但没有异味,还隐约浮动着花草的清香。
简陋,干净,雅致。
凌霄在心中惊讶了一瞬,这不像是一般的农家院,因为他来下乡这半年,也因各种原因去过几户农家,就算有比较讲究的人家,也没有种花的,最多就是不踩到地雷(各种排泄物)就不错了。在这个吃不饱的年代里,生存已耗费掉所有精力,哪里还有这份闲情逸致。
其实这些花草大都是墨雨在摆弄,包括喂养那两只母鸡。就是为了让墨雨闲暇时好打发时间。
虽然墨影也抽空教墨雨学习一些简单的知识,让墨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但她太忙了,不但要上工,还要上山砍柴、捡山货,所以常常留下墨雨独自一人在家。
墨雨看着眼前的三间房,这是当时安顿下来之后买下地基,请村里人盖的。东边一间是厨房,西边一间当卧室,中间一间堂屋。由于厨房大,她们家人口又少,所以她们平常都是在厨房吃饭。
这是原主的家,以后也是她的家。悄悄的吐出一口气,墨雨信步走进去,指着堂屋角落里的一把小凳子,招呼着凌霄:
“凌知青,坐吧,我给你倒茶。”说着就去找暖水瓶了。
对着这个把她从山上背下来的人,她并没有说过多的谢谢,不是不知感恩,而是想用行动来表达,将来凌霄有需要的时候,再报答也不晚。
看着落落大方的墨雨,凌霄听话的坐下来,就是大长腿有点无处安放。
环视了一下房间,屋里并没有多少家具,但也摆放的井井有条。凌霄只打量一眼,便垂眼思索起今天自己的这一系列反常行为:
长这么大,这还是第一次主动去在意一个不熟悉的人,还是一个小姑娘!一个看着还未成年的小姑娘!有点匪夷所思。
凌霄是从京市到红旗公社插队的知青,由于过于出众的好样貌,穿着又干净得体一个补丁也没有!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大姑娘小媳妇的目光。
后又有知青院里的知青口中传出凌霄特别有钱,比较突出的表现就是:常常不上工,还有吃不完的好东西。更是让一些人趋之若鹜。
让这周围的一众男人视凌霄为强敌。
先不说同住知青院里的几个姑娘,有的姑娘甚至还从别的大队跑到这吴家庄看凌霄。送情书的,当面表白的,假装偶遇的,各显神通。真是让凌霄烦不胜烦,谁说这个年代的感情是含蓄的?
直至有一次,大队长在供销社上班的小闺女吴小红堵在知青院门口向凌霄表白,被怼的捂脸痛哭着跑开,当时还有几句话现在都让人记忆犹新: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是天鹅,你是癞蛤蟆!”
“还跟你结婚?图你啥?图你长得丑,玩的花;图你不洗澡,不刷牙?”
其实高不成低不就的吴小花早已是吴家庄最难嫁的姑娘之一。
此举打击甚大,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吴小花再也没有出现过凌霄眼前。就连大队长都看凌霄不顺眼了。
红旗公社也兴起了一阵刷牙热!特别是女孩,就怕被那个仙人一样的凌知青骂。
凌霄确实很冤枉,刷不刷牙和我有什么关系。
以为这样就能打消那些觊觎者的念头,只能说,你天真了。
知青院里住着六名女知青,四名男知青。他们来自五湖四海。而那个最漂亮,穿着最好的就是同是来自京市的龚悦悦,而也只有她最清楚凌霄的背景。
所以她从不把那些扑上来的女人看在眼里,因为她知道那些人都配不上凌霄。而凌霄只要眼睛不瞎,就看不上这些泥腿子。在整个红旗公社,六个大队里,也只有她才能配得上这么优秀的男人。所以凌霄的毒舌不但没有让她望而生畏,反而更坚定了她想要得到凌霄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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